(上接第十五版)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19访受〔2021〕0519119号来电胶州市胶东街道大麻湾村,王某青常年宰牛,牛粪便、血水全部直排地下,异味严重,滋生蚊虫。胶州市 水污染、大气污染
5月2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某清系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大麻湾一村村民,屠宰点位于王某清院内。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曾在家里屠宰生牛贩卖。据调查了解,在屠宰期间屠宰废水和牛粪便村南侧排水沟。2.目前院内有牛栏一处,用于暂时圈养收购的活牛,牛粪便及时清理用于农肥还田。现场检查未发现收购的活牛。自2020年7月起,王某清将收购活牛运至即墨市七级龙头湾屠宰场宰杀或者从外地购买牛肉贩卖。3.王某清院内建有小型冷库一处,用于暂存未售卖生牛肉。售卖时将冷冻生牛肉用自来水解冻,解冻水排入村南排水沟后汇入大麻湾污水处理模块集中处理。4.现场检查时没有屠宰作业,无屠宰痕迹。经调查走访,自2020年7月以后,王某清没有在自家院内屠宰活牛。5.现场无明显异味,未见蚊蝇。是1.胶东街道办事处、要求王某清停止在院内解冻冷冻生牛肉行为。2.及时清理牛粪便,用于农肥还田。3.定期消毒灭杀,防止蚊虫滋生。加强监管,不定期现场巡查,禁止私屠乱宰行为。无
121访受〔2021〕0519121号来电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山东大学东门向东走150米,再向东南走150米处有人偷采沙子形成大坑,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即墨区土壤污染、固废污染5月2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即墨市供电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大坑为多年前形成的湾塘,已干涸。2016年7月,即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权证》确权,确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市即墨区供电公司为使用权人。距离最近的杨家岭村约800余米,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2.现场核查时,现场无采沙设备、未发现采沙现象,坑内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约260立方米。是1.鳌山卫街道办事处立即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并将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将建筑垃圾在空地暂存并罩网覆盖,至5月22日已完成。2.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全区规划,选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后,将统一处置这部分建筑垃圾。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无
122访受〔2021〕0519122号来电平度市崔家集镇禚家村,村南的街道上有人随意倾倒了三四十车的猪粪,臭味刺鼻。平度市大气污染5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崔家集镇、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平度市崔家集镇禚家庄村村南街道400米处,禚家村村民禚某民于5月9日购买约30车鸡粪(非猪粪)作为肥料,暂存于村南承包土地地头。2.存放鸡粪未占用公用道路,粪堆已用薄膜覆盖,有轻微异味。在运输过程中洒落在道路上的部分粪便已基本清理。是1.禚某民承诺于5月28日前将堆放鸡粪施用到农田中,消除异味。2.平度市崔家集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村民在将鸡粪发酵还田利用之前保持薄膜覆盖完整性,降低异味产生,督促其按时完成粪肥施用。无
123访受〔2021〕0514154号来电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大河东村南侧靠海边大河东村湿地,现任村主任兼村书记朱某,承包大河东村湿地100多亩,于湿地堆放垃圾,破坏湿地。崂山区生态破坏5月20日,崂山区政府组织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大河东村湿地为大河东河口入海区域,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大河东社区集体土地,主要为鱼虾养殖池,面积约176亩,并非湿地。2.投诉人所提及的大河东现任书记兼主任朱某在该区域承包的100亩地,实为青岛捷成物流有限公司(法人李某菊,系朱某爱人)于2015年7月承包,承包年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76.5亩,现场无垃圾堆放。3.自2018年开始,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对大河东河口周边区域实施了环境生态修复工程,计划打造成“双拥公园”,现已基本完成。否无无
124访受〔2021〕0515102号来电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于某在大马场村北边2公里的基本农田挖风化料,存放六甲村村西头,用淤泥填充。(平度市从青岛路一直往东走,有潍莱高速路口左拐,然后到大战村(红绿灯)右拐,沿着水泥路走, 看到左手边的水渠东边的土地庙左拐,2公里左右在路的两边)。平度市土壤污染5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旧店镇、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地块实际位于平度市旧店镇六甲村村西,邢家屯村东,属于基本农田,所有人于某卫。2021年4月20日起,六甲村村民于某卫用现河清淤的淤泥对自家凹凸不平的土地进行平整。2.2021年4月27日,市综合执法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于某卫已将180平方米表层土剥离,涉嫌非法采挖风化料,当场查扣其施工机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5月17日已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于某卫停止其违法采挖行为,并清理压占土地上堆放的淤泥,限6月4日前自行恢复土地种植条件。无
125访受〔2021〕0515103号来电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星石庄,国信集团工程水直排大海,污染养殖场造成贝类死亡。即墨区海洋污染5月2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国信集团工程”实为青岛国信蓝谷综合体项目。该项目为集酒店、办公、住宅为一体的综合体项目,建筑面积约29万平米;其土地、规划、环保手续均齐全。2.施工人员生活区化粪池容量280立方米,生活区人数110人,每天约10立方米生活污水,平均15-20天抽污车抽运一次。项目正在进行基坑开挖,外排水为基坑渗水及雨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通过西侧星石庄排水沟汇入大任河,为非连续排水。3.投诉人反映位置未发现贝类养殖场,从星石庄村委了解到,该处养殖场早已停产,核查现场大任河水质感官清澈。4.5月20日,青岛蓝谷管理局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反映人所指区域进行水质抽样检测,预计5月31日前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现场已与投诉人进行交流。否无无
126访受〔2021〕0515111号来电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方圆社区,举报上届村主任承包村内山林,乱建2000余公墓大肆买卖,在山上水源地附近自建别墅,破坏山林生态。崂山区生态破坏5月20日,崂山区政府组织区民政局、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方圆社区”实为桑园社区,上届村主任为居委会主任姜某,自2002年3月28日起承包桑园社区棺材石周围360亩山林,其中崂山区确定的桑园规范公益性墓地位于该山林范围内,2011年5月8日,姜某与桑园社区居委会签定了《桑园社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委托书》,约定桑园社区公益性公墓由姜某负责日常管理。2.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墓地”为桑园社区2004年依据《关于对王哥庄街道办事处西山等七个村规范公益性墓地的批复》(青崂民〔2004〕7号)确定的规范公益性墓地,现场核查墓地数量600余个,自2018年10月以来,未发现买卖公墓现象。反映的“别墅”为姜某在墓地周边宅基地上建设的四处一般性房屋,非别墅。其中,一处位于棺材石山片(为农村习俗祭拜用庙宇),一处位于核桃涧山顶,两处房屋为原面积翻建,无违法扩建行为;另外两处房屋存在违法扩建行为,违法扩建部分已于2019年拆除。3.2009年、2013年,姜某被原崂山工商分局对其销售公益性墓地穴位予以行政处罚。2011年10月27日,姜某因非法开垦林地被原崂山区农林局予以行政处罚。2012年8月24日,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对姜某挖掘山体、破坏山林的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该信访件为重复件,与同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9109号案件投诉主要事项相近。是王哥庄街道办事处及桑园社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各类墓地的看管力度,杜绝新增坟墓或平坟再起问题;加强对该区域监管,防止违法建设和破坏山林生态行为发生。无
127访受〔2021〕0515099号来电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红旗路与泉州路交叉口大桥下,有不明来源污水,异味严重,影响环境。平度市 水污染、大气污染
5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市水利水产局、东阁街道办事处、市城乡规划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东阁街道办事处红旗路与泉州路交叉口大桥”实为卫山河泉州路桥。泉州路东侧有一条南北向雨水暗渠,雨水排入卫山河。2.现场核查发现有少量生活污水从暗渠进入卫山河,经排查生活污水来于东阁街道徐福村社区,初步判断可能为该社区生活污水管网破损或堵塞造成。是1.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18日组织人员将现有冒溢生活污水抽排到污水管道。2.平度市水利水产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泉州路市政污水管道、平度市东阁街道徐福村社区生活污水管道破损和堵塞情况进行排查,对徐福村社区生活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将该社区生活污水引入城市污水管道,该项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无
129访受〔2021〕0516116号来电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延河路252号,桑普瑞特样品管理(青岛)有限公司,超量存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2021年5月12日该公司分装台实验室被查封,但实际产生、存储危险废物、危化品的不止这个实验室。该公司周边区域异味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反映多次未解决。西海岸新区 固废污染、其它、大气污染
5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辛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由于该公司无环评手续,辛安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12日对该企业实验室内分装操作台进行查封。5月16日, 桑普瑞特样品管理(青岛)有限公司对分装操作台进行了拆除。2.5月20日现场检查时,共发现危险化学品月桂酰氯5公斤、亚磷酸3公斤、羟基乙叉二磷酸0.5公斤,现场未发现其它危险废物及危化品存储场所。3.5月6日、12日、16日、17日,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辛安街道办事处四次到该公司厂区及周边巡查,现场均无异味。4.关于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反映多次未解决”事问题,经查阅相关记录,共收到与桑普瑞特样品管理(青岛)有限公司相关投诉16次,其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9次,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3次,区市场监管局2次,公安1次,消防1次,均按期给予答复,已将该公司现场设备进行封存,停产整顿。是1.由辛安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改正。2.由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无131访受〔2021〕0517125号来电平度市田庄镇潘家埠村,昌平路以北村碑位置的石墨厂,以前污水直排鱼塘,现在鱼塘被建筑垃圾填满。田庄镇周边的地下水被镇上的几家石墨厂污染,地下水有异味不能喝。平度市 固废污染、
水污染
5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田庄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平度市田庄镇潘家埠村”实为平度市田庄镇东潘家埠村;“昌平路以北村碑位置的石墨厂”实为青岛永茂石墨厂。成立于2002年4月,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通过验收。2.青岛永茂石墨厂已于2020年自行断开并拆除高碳涉水生产线,目前厂房内主要涉水加工设备已清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青岛永茂石墨厂周边现无鱼塘。据调查,该企业厂区南原有一洼地,青岛永茂石墨厂从2017年至今租用着该地块,刘某成已在2015年用土填平,非建筑垃圾。现堆放有砂石料,经市城乡建设局确认,非建筑垃圾。田庄镇石墨企业多由上世纪八十年代村办企业等发展而来,由于工艺落后、管理粗放等历史原因,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地下水水质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也有类似问题投诉。2020年3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为切实解决平度市石墨、铸造行业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消除污染隐患,制定《涉水石墨及部分铸造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开展了平度市涉水高碳石墨企业夜查摸排(包括平度市永茂石墨加工厂 )。3.2020年田庄镇人民政府引导高碳石墨企业转型升级,目前,田庄镇驻地周边8家高碳石墨生产企业(含青岛永茂石墨加工厂)全部停止了高碳涉水生产线,石墨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建设了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减少生活污水对周围地下水带来的影响。 4.田庄镇所在流域受地质状况影响,氟化物含量普遍较高,属高氟区,本地地下水不适合直接饮用。田庄镇分别在1989年和2012年对镇驻地附近各村供应自来水或实施集中供水,保障居民正常饮水。是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已对田庄镇周边地下水取样监测,经对比,各项指标与2018年取样监测数据基本一致。2.下一步,平度市田庄镇政府将强化网格监管,深入排查环境隐患。同时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镇驻地原高碳石墨企业的巡查,对发现的环保问题及时处置。无
132访受〔2021〕x051901号来信即墨区麒麟路,1.海泉路与麒麟路口北侧的小山坡上,占用林地,建设墓地,影响生态环境;2.麒麟路6号珑樾云谷西侧的通信塔,影响健康;3.麒麟路温泉阳关小区北侧的山坡,建设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即墨区生态破坏5月2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温泉街道办事处、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墓地”为温泉街道办事处东夼村传统墓葬点,非占用林地新建,未影响生态环境。2.投诉人反映的“珑樾云谷西侧麒麟路北侧绿化带内有一通信塔”系中国铁塔公司于2015年建成,该信号塔距离珑樾云谷项目约150米,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根据2020年至今青岛铁塔进行的4919站次通信基站检测情况来看,所有检测报告均无基站辐射超标情况,符合国家电磁环境辐射标准要求,通信基站辐射值远远低于家电辐射。5月22日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即墨分公司委托核工业二三研究所对该通信塔进行了检测,电磁环境水平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频率范围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即公众照射电场强度小于12v/米,功率密度小于40μw/平方厘米),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投诉人反映的“温泉阳关小区北侧的山坡”共315.05亩,已于2006年12月出让给青岛渤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此处存放了沙、石子等建筑材料,一直没有转移。2017年,该地块未开发部分因企业资金问题被重新收储。现场核查时没有采石设备,无开采痕迹。砂石堆已用密目网覆盖,但存在覆盖不彻底现象。是温泉街道办事处要求于某昌立即采取防尘措施,立即对料堆进行覆盖,5月22日,已覆盖完成。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对辖区内料堆存放场所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无133访受〔2021〕x051902号来信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苗家河村,青岛润和专用车辆有限公司苗某伪造相关环评材料。 西海岸新区
其他5月20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铁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青岛润和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注册,位于处苗家河村西侧,于2018年11月份建成投产,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生产。2.经核实,该公司于2018年取得环评审批,审批文号:青环黄审[2018]236号;于2018年11月组织专家进行自主验收,2019年5月该公司固废部分通过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验收,验收文号:青环西新验[2019]18号。经查阅资料,该公司现存相关环评手续与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现存档案材料一致。否无无134访受〔2021〕x051903号来信市北区四流南路19号,1.玖合斋,油烟机外漏,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产生异味;2.玖合斋安装自助洗车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市北区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该件与第四批序号
49访受〔2021〕x0519003号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5月17日,市北区政府组织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现场核查,青岛玖和斋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2019年5月,在该地址注册成立了青岛星澳啤酒有限公司,以招聘啤酒代理商、展销啤酒为主。2021年该公司获得蓝盾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授权,将场地作为公益创业项目(新能源多功能服务车)青岛运营中心,负责在青岛推广新能源多功能服务车。2. 目前,该公司办公室内放置一张餐桌,偶有家庭朋友聚餐,油烟排气口距离周边居民区大于20米。3.投诉人反映的洗车设备为新能源多功能服务展示车1台,该车辆进行喷水演示(该功能可清理城市小广告等)时产生噪声。是1.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协调青岛玖和斋工贸有限公司,已于5月18日前将多功能服务车移走。2.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将密切关注,加强监管。无
137访受〔2021〕x051906号来信1.即墨区通济街道惠祥街13号,停车场大院内南侧,汽车钣金喷漆厂露天作业,气味刺鼻。2.大院内的垃圾堆,有恶臭味,回收塑料泡沫时直接将泡沫高温加热,气味熏人。即墨区大气污染5月2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通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惠祥街13号停车场”实为青岛奥德针织由公司搬迁遗留厂房、“汽车钣金喷漆厂”实为即墨区福众汽修厂,位于青岛奥德针织搬迁遗留厂房的西南侧,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与通济街道对该汽修店检查时,该厂喷漆车间已拆除,已不进行喷漆作业,仅进行车辆维修,现场汽修厂正常经营,未发现露天喷漆的现象,现场无异味,无喷漆迹象。2.投诉人反映的“大院内的垃圾堆”实为青岛奥德针织搬迁遗留厂房内,东侧的废品回收站存放的铁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等废品,未办理工商等手续。现场未发现高温加热设施,不存在加工活动;环境卫生脏乱,有轻微异味。现场走访周边居民10余人,均称未闻到明显异味。是1.通济街道办事处要求即墨区福众汽修厂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严禁进行露天喷漆作业。2.通济街道办事处限其两日内将废品清理干净。5月22日,现场已清理干净。3.通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强辖区日常巡查。无
138访受〔2021〕x051907号来信城阳区城阳街道宝龙国际社区1号楼西侧小梁涮烤店(江城路上),油烟、噪音污染严重扰民。城阳区 大气污染、
噪声污染
该件与第三批〔2021〕x0515003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5月16日、5月20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小梁涮烤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设备运转正常,大约每月清洗1次,现场闻到有轻微异味,油烟净化器采取多层防音棉进行了防噪降噪。2.该店油烟净化器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户约15米,烟道口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户约20米。营业时间为每日17时至次日2时。2020年8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油烟排放标准。2021年3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店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超标,对其进行立案处罚。2021年3月30日再次对该店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5月16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晚间对该店油烟排放和噪声进行检测,5月22日检测结果显示油烟、噪声全部合格(油烟:限值1.0㎎/立方米、结果:0.64㎎/立方米;噪声:昼间21:23,限值:60分贝;结果:53分贝;夜间22:01,限值:50分贝;结果:49分贝)是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业户加强日常管理,正确操作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清洗。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尽量减少对周边居住群众造成影响。无
139访受〔2021〕x051908号来信李沧区永清路街道晓翁村河道,环境卫生脏乱差,臭气熏天。李沧区水污染5月20日,李沧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沧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晓翁村河为李村河流域二级支流,是李沧区一条重要的泄洪通道,无垃圾堆放等影响环境的情况。2.晓翁村河曾在2021年5月17日发生一次污水冒溢突发事件,我区及时安排河道养护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现场已通过排查污水溢流原因、临时封堵雨水暗渠排口、河道内设置临时围堰等措施有效封堵冒溢污水,同步将冒溢污水及局部受污染的河水抽排到污水管线,确保河道不受污染。5月24日排查确定是由于管线堵塞、污泥淤积等导致冒溢,并于当天完成了管线疏通、暗渠清淤工作,同时对溢流点检查井周边渣土进行了清理。目前冒溢至河道中的污水尚未完全抽至污水管网。是李沧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会同沧口街道办事处于5月30日前完成污水抽排工作,确保河道不受污染。无
140访受〔2021〕x051818号来信平度市仁兆镇:1.小城西村飞地,高赵戈庄村北约40余亩地被挖沙,形成深坑。2.小城西村飞地,李家沽河村后,村民徐保某承包的基本农田被挖沙后,形成深坑。3.徐洪某霸占徐俊某等村民的耕地,挖沙后形成大坑。4.2018年9月份,镇政府向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信息不实。5.徐洪某在基本农田违规建房,户户通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平度市 生态破坏、其他
5月18日,平度市政府组织仁兆镇、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水产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小城西村在镇驻地的东北方向大约6公里处,高赵戈庄村在镇驻地的东北方向大约5公里处,小城西村飞地位于高赵戈庄村北,实为29亩。被一条东西小路分成南北两部分。路南部分约14亩,为基本农田,现状完好;路北公墓以北部分约15亩为水坑,该地块历史上属工矿用地,可以采砂挖土,现已废弃。2008年11月,为蓄水灌溉周边农田,经平度市仁兆镇人民政府同意,将路北15亩工矿用地进行取土加深,建设成为一处小型蓄水池。2.李家沽村位于镇驻地东北约5.5公里。李家沽河村后涉及小城西村飞地共4块,面积约6亩,属于农业用地。由小城西村村民徐宝某承包,现种植大蒜和土豆,未发现挖沙迹象。3.挖沙后形成的“大坑”,实际为一历史形成的湾塘,位于村东,距离村庄10余米,与镇级河流玉兰沟一坝之隔。1999年徐洪某承包该处湾塘(约12亩)用于养观赏鱼,并与村委签订承包合同,期限是40年(1999年—2039年)。2006年经村委同意,对该湾塘进行了加深清淤,利用清淤后的砂土将湾塘和镇级河流玉兰沟之间的坝进行了加宽加高。2016年,鱼塘缺水,徐某伟又对塘底进行了清理。不存在霸占耕地挖沙问题。4.经过复查确认2018年9月份镇政府向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信息属实。5.村东基本农田盖上违建一直未拆除,系仁兆镇小城西村民徐洪某于2010年建设的看护房和养殖场。实际占用384平方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无用地手续。户户通属于通户路,在村庄内部修建,现场未发现户户通工程占用基本农田现象。是1.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1月17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384平方米(0.58亩)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9600元。2020年4月27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没收徐某伟的违法建筑物移交给仁兆镇人民政府。因土地管理法修改,于2020年8月14日对其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平度市仁兆镇将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和要求,加强宣传监管力度,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从根源上防止、杜绝滥采滥挖行为的发生。无
备注: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七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40件。截至5月27日,已办结112件,正在办理28件,待办理完毕后向社会公开。已办结112件案件中,属实89件,不属实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