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 帅 刘 栋
本报5月27日讯 5月27日,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案件核查组共分62组161人,分别对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上午,案件核查组对“即墨区大信街道青岛广润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混合添加散煤燃烧,露天存放粉煤灰”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该企业是一家专门生产加气砖的建材企业,锅炉正处于正常运转中,现场添加的是生物质燃料,未见燃烧散煤。园区内堆放大量产品砖和碎砖块,未见露天堆放粉煤灰。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即墨大队执法人员刘海表示,该企业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在现场核查时以及平时历次检查中,企业一直以生物质为燃料,未发现锅炉燃烧散煤。而粉煤灰作为原料均封闭存放,未发现露天堆放的现象。
大信街道办事处环卫办负责人刘成涛表示,针对厂区堆放原材料和产品不规范问题,将联合执法部门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有序管理,避免扬尘污染问题出现。
上午,案件核查组对“李沧区沧顺路2号居民楼7楼临近金水路高架桥车辆噪音大”问题进行核查。
经核查,该居民楼距离金水路高架桥约四五十米,桥上车辆往来不息,时有大货车经过,声音相对嘈杂。
交警火车北站中队中队长苏国杰表示,目前,金水路高架桥禁止30吨以上的大型货车通行,且实施7:00至9:30、16:30至19:00高峰时段限行的规定。下一步,中队将加大管理力度,对超速、超限及违反限行时段行驶的大货车进行严格管理,并在金水路高架桥上增加监控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